近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印发,其中以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为中心提出了诸多方向,区块链作为基础技术也被提及,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方向上的应用较多,本文摘录了提及区块链的部分,以及落实该政策的部门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建设方针。
1.在“完善知识产权制度”部分提及“完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
研究制定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中央宣传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研究制定信息技术开源知识产权合规标准、开源社区代码贡献规则标准等,开展行业开源知识产权风险及合规问题研究,加强行业开源知识产权合规评估与培训。(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研究完善国有文艺院团、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措施。加强数字文化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评价、权益分配和维护机制。(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负责)
加强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数字版权保护的融合创新研究。(广电总局负责)
2.其他以技术推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方针
加快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在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制定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政策,健全运营交易规则,加强运营平台监管,对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城市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财政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基地)、示范单位创建和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试点工作。完善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建设专业性、专门化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中央宣传部负责)
推进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建设。(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知识产权局负责)
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鼓励企业投保知识产权相关保险,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开发适合知识产权的担保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新模式。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开展相关担保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共享互通,推进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统一查询。(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制度,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和披露利用。(知识产权局负责)
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修订完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准则。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财政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中央宣传部、财政部、证监会、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商标注册管理平台等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分层分类指导省级、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完成100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首期建设目标,推动开展第二期在华TISC建设。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实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覆盖。(知识产权局负责)
继续整合优化各类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优化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和新一代地方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做好宣传推广,持续推进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一网通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受理大厅和受理窗口公共服务协调机制的作用,推进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知识产权局负责)
提高公共服务的规范化、均等性水平,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进一步统筹发布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健全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业务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的协同推进力度,开展承诺事项事中事后抽查。推广应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数据规范》。(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负责)
加快建设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修订并发布《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完成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达到100家的目标。(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负责)
加大知识产权数据开放共享,扩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放范围,优化相关服务系统,提升用户体验度。推广应用《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利用指引》。(知识产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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