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了解新技术的应用,会首先看美国和欧洲,因为这些地区通常是新技术率先采用的地方。通常的情况确实如此,但是具体到数字债券的发行,泰国的数字债券实际上是在全球范围内走在了这个行业的前列。在泰国刚刚完成了一个在区块链上的数字债券的发行项目。这个项目是由泰国政府公共债务管理办公室发行的。这个政府储蓄债券项目的总量是两亿泰铢,相当于六百五十万美元。所以规模总量不是那么大。这个债券是在泰国国有银行泰京银行的区块链平台上产生并发行的。这个债券是面向大众投资者进行发行的。大众投资者只要是在这个银行注册,有这个银行的 e 钱包就可以参与这个政府债券购买。
我在其它的视频分享中分析过像摩根大通和 Vanguard 全球顶级金融公司的类似的数字债券项目。但那些项目都是在各大机构之间的数字债券发行项目,而且是测试项目,并不是真正实际的在区块链上向投资者发行数字债券的项目。而泰国这个项目确实是泰国的一个政府部门通过国有银行在区块链上向普通投资者来发行数字债券。这个项目应该是全球范围内首次的银行向普通投资者发行数字债券的项目。在这个方面,泰国远远地走在了其它国家的前面。
我认为这个项目另外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它把这个政府储蓄债券的面值降到了一个泰铢,相当于 0.23 元人民币。而在此之前,此类债券的最小面值通常是 1000 泰铢。这个债券的面值比以前的降低了三个数量级。这样改变的结果就是大量的普通投资者就能参与购买这个政府债券。这个债券的利息一定比银行的存款利息要高,所以会有更多的普通投资者通过持有这个债券获取更高的收益。
Raoul Mihado:DeFi是金融体系的下一个演变:今日,Elitium首席执行官在cointelegraph发布文章,对于DeFi的未来发表了看法。文中提到,DeFi是金融体系的下一个演变,但有许多因素影响 DeFi 的未来。例如,一个是以太坊2.0及其解决以太坊可伸缩性的尝试。它的成败将影响与以太坊区块链相关的一切。
另一个因素是银行和监管机构对DeFi的反应。目前,DeFi必须作为一个行业来监管自己。必须以合乎道德的方式行事,并制定解决方案,如保险,为人们提供保障。除非我们制定并满足这些标准,否则 DeFi 将无法与传统银行系统竞争。
还有就是加密行业从业者应该教育公众了解 DeFi,帮助他们理解为什么这项新技术可以造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此外,单靠 DeFi 不太可能大规模采用。有些人根本不想处理完全分散的技术。[2020/9/20]
这个项目之所以能这么做,而不是在基于现有的中心化系统上来发行面值更低的债券,是因为区块链技术能够提供比现有的技术提供一个更加有效和低成本的方式来发行债券。所以这个项目就能把这个债券的面值降了三个数量级。我认为这个项目是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行业应用中的一个典范。我们应用区块链技术的目的之一就是实现普惠金融。而普惠金融既包括服务目前没有得到金融服务的用户,也包括帮助普通投资者获得此前只有机构和高净值人群的享受的金融服务。所以我认为这个特色是这个泰国数字债券项目的最大特色。
泰国这个政府部门之所以能率先开展这样项目,这肯定是泰国政府积极推动的结果。实际上,泰国在数字化方面开始得比较晚。在 2018 年的时候,泰国刚开始讨论建立相关的数字资产服务机构。但是显然在 2019 年,泰国已经进行了此方面的非常持续的发展。这个债券项目是已经开展的各个项目中的一个。另外在今年的年初,在泰国的丰田租赁公司已经在区块链上发行了一笔债券。 而且当时这个项目是在泰国的主要金融监管部门支持下来开始的,譬如泰国债券市场协会,泰国 SEC 和泰国中央银行。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资产数字化是泰国政府持续稳定地推进的政府策略。
政府的支持绝对是这类项目开展的前提。在全球范围其它的一些辖区,之所以不能这么快地开展资产数字化的业务,这很大程度上所在地的法律的限制。譬如美国的资产数字化业务就面临着这样的一个尴尬的局面。目前的美国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只能在目前的证券法规要求的范围内交易另类资产。由于此方面的限制很多,因此资产数字化的进展非常缓慢。
泰国的这个项目在未来可以有哪些方面的改进呢?我认为泰国政府可以鼓励金融机构采用共同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在这个同一个金融基础设施之上,数字金融行业的基础就更加坚实了。目前这些项目中的一个是泰京银行开展的,另外一个是丰田租赁开展的。它们可能是在不同的分布式记账技术之上开展的。如果它们在共同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之上,那么数字金融产品在上面可以自由地流通,业务的可扩展性就强。对用户来说的话,使用也就更加便捷,不必到不同的金融平台来购买金融产品。
另外一个非常大的改进期望就是泰国 CBDC 的推出。如果泰国推出它的央行的数字货币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在区块链上采用数字货币来购买的各种数字金融产品,就可以采用交易即结算的方式,就不需要第三方的清算结算机构。现在的泰国这些项目,一定是采用法币在底层进行结算。所以还是没有充分发挥出区块链技术的价值。所以等泰国 CBDC 推出之后,这个流程的效率会更高,成本会更低。
第三,我认为是应该是由一个会员性质的组织来共同建设这样的一个数字金融生态。目前的这些项目都是各个机构单独测试,所以还不是能充分发挥出区块链技术最大价值。我认为在区块链技术上开展商业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就是会员性质的组织。在这方面,已经有一些机构开始这么做了。譬如 Libra 协会是由一百名会员在平等基础上来组成的。因此在这个生态中,就会有更多的应用,更多的数字金融产品出现。对用户来说,就会有更加便捷的方式来获得金融服务。我认为对于泰国金融行业来说,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之上,采用会员性质的组织,会将其金融更加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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