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币印矿池三位股东与比特大陆的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定潘志彪(持股80%)、李天昭(持股10%)、朱砝(持股10%)均需返还比特大陆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共计约90万元,并支付比特大陆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共计约120万元。
南非金融监管机构FSCA针对加密发出第二次警告:南非监管机构金融行业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Sector Conduct Authority,简称FSCA)注意到“在过去三个月中”,有关加密相关损失的报告越来越多,因此最近发布了第二次加密“健康警告”,在警告中,FSCA提醒投资者,由于加密货币“不受当局或任何其他机构的监管”,如果出现问题,将无法依法追索。FSCA的第二次警告是在比特币庞氏局Mirror Trading International(MTI)崩溃之后发出的。MTI随后被区块链分析公司Chainalysis在其年度加密犯罪报告中认定为2020年最大的加密。在最新的警告中,FSCA还将矛头对准了不受监管的实体经常做出的欺诈和高额回报承诺。(Bitcoin.com)[2021/3/29 19:27:04]
一、潘志彪继续履行与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补充协议》至2019年8月9日;
二、潘志彪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间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340290.32元;
三、潘志彪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462000元;
一、朱砝继续履行与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补充协议》至2019年8月31日;
二、朱砝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间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248850.1元;
三、朱砝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352008元;
一、李天昭继续履行与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补充协议》至2019年9月13日;
二、李天昭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间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281379.31元;
三、李天昭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40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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